根據《分院執行院長履職管理暫行辦法》和醫共體建設工作需要,經總醫院黨委研究決定,2022年度面向我縣衛健系統(非公立醫療機構除外)選聘兩名分院執行院長,實行競爭上崗、擇優提名任用,現將實施辦法公布如下。
一、基本任職條件
(一)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政治理論水平和政策水平,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衛生健康工作方針政策,思想覺悟高,有良好的個人修養和職業道德。
(二)作風正派,為人正直,團結同志,群眾威信高。
(三)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,顧全大局,對總醫院黨委決議執行能力強。
(四)具有現代醫院管理理念和運營管理意識,工作有思路、有方法,組織協調能力、開拓創新能力強。
(五)身體健康,能勝任日常工作。
(六)衛健主管部門、衛生監督執法部門人員應為現任副股級以上干部,縣人民醫院、縣疾控中心人員應為現任中層副職以上,各分院人員應為現任副職。
二、任職資格
(一)必須具備醫藥衛生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,年齡不超過48周歲。
(二)具有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經歷,原則上應具備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。
年齡計算節點:2022年12月31日。
三、競爭上崗程序
(一)個人自薦。
1、寫出自薦書,主要包括以下3方面內容:
(1)個人基本情況: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政治面貌、畢業學校、學歷、專業類別、參加工作時間、職稱、任職年限;
(2)目前崗位及任職時間;
(3)任職后工作思路。
2、自薦書工作思路標準格式要求
工作思路應依次分別闡述如下幾部分,必須條理清晰,言之有物:
(1)本崗位職責定位;
(2)任職后管理思路,重點闡述如何貫徹執行總醫院黨委決策推進醫共體建設工作,具體闡述如何做好本轄區常見病多發病基本醫療服務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、慢病管理和村衛生室業務技術指導工作;
(3)與總醫院各職能部門間的關系協調。
(二)述職答辯、民主評議。對自薦人員由總醫院黨委組織述職答辯、民主評議。
答辯人按自薦書三個方面的內容進行述職,要求直入主題,重點闡述工作思路,杜絕空話、套話,時間不超過10分鐘。述職完畢后對參與評議人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答辯。
述職答辯完畢后由總醫院領導班子成員和職能部門主任、醫療醫技科室主任、各分院現任執行院長進行民主評議,各占50分。評議時被評議人員回避。必要時在本單位進行民主測評,作為總醫院黨委提名的參考。
(三)總醫院黨委研究決定提名人選后按組織程序上報。
四、報名時間和地點
(一)報名時間:2022年11月15日10:00至11月17日12:00。
(二)報名地點:總醫院人力資源部。
五、述職答辯時間和地點
(一)述職答辯時間:2022年11月19日14:00。
(二)述職答辯地點:縣人民醫院中心院區辦公樓三樓會議室。
六、組織領導
總醫院黨委在縣委組織部指導下,負責對分院執行院長競爭上崗工作的領導。
總醫院人力資源部在總醫院黨委領導下,具體負責競爭上崗的資格審查和實施工作。
七、任期及考察
執行院長每屆任期三年。首次擔任執行院長的人員試用期半年,試用期滿經考察合格者正式任用;考察不合格者予以免職,仍回原崗位工作。
特殊情況由總醫院黨委研究決定。
2022年11月15日